傳銷商契約書
本契約書係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與傳銷商間權利義務之共同協議規範:
- 申請人應證明上述提供之資料及簽名均屬真實,申請人具有獨立訂契約之法律能力。
- 申請人於簽署本契約前已完全閱讀並充分明瞭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事業手冊之內容,暨同意其為本契約之一部份,對於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拘束力。
- 本契約有效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應向公司購買經銷資料袋。
- 申請人因向公司購買商品或銷售商品所衍生之一切稅捐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 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人向公司承購之商品,本公司負瑕疵擔保責任。
- 申請人不得向他人收取入會費,教育訓練費、經營權費及其他任何有關成為本公司傳銷商之費用或代價。
- 申請人應獨立經營其銷售行為,不得以本公司代理人、代表人、合夥人或受雇人名義,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
- 申請人得於契約訂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或終止契約,該期間經過後申請人仍得隨時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契約;如訂購之商品,得依公司退貨辦法規定,請求辦理退貨及返還價金(詳閱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事業手冊-第伍章 第一、二條)。
- 申請人違反公司事業手冊規定條款,自解或終止契約三十日內,公司接受辦理退貨及返還價金(詳閱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事業手冊-第伍章)。
- 本契約及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事業手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申請人加入即代表願意提供個人資料供公司寄發訊息及刊物;傳銷商參與公司集會及活動,所有的照相及影音檔等,其版權皆歸花緹生技美容國際有限公司所有。
個資處理事項規範:
- 公司或所委託之第三人、推薦體系上下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在特定目的範圍內,就您的個人資料為蒐集、處理、利用。
- 參加公司之經營、組織、推廣、買賣商品(包含公司或所委託之第三人為配送貨執行訂退貨及售後服務),推薦體系上線、下線傳銷商相互了解、輔導、協助,計算傳銷商佣金、獎金及其他利益,舉辦課程或活動等為發展公司傳銷事業之行為,以及您協助、出席、參與、發展公司形象、公益活動等相關行為,所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均屬公司認定之特定目的範圍資料,且屬其執行業務所必須。
- 對於公司以上特定範圍之認定,且屬其執行業務之各類別及細目包括:辨識個人類、辨識財務類、政府資料中之辨識類、個人描述類、家庭情形類、其他社會關係、職業類、工作經驗類。
- 以上所蒐集到您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僅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供公司、委外廠商或與公司具有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處理及利用。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不存在或期限滿時,如您以書面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公司無法定之拒絕事由時,即應依法刪除、並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 對於公司所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1)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2)請求製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 惟公司基於上述原因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係為您參與公司事業所必需,如您不同意,或您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決定不加入或退出公司之傳銷計劃及組織。
※會員、經銷商、特約商、經理、顧問、尊榮顧問及首席顧問皆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5條之「傳銷商」。